凡从事技术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就业。
为保证化学检验工作的质量,切实提高有关人员的素质与水平,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的精神,本职业资格技能培训中心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大纲要求每月定期举办化学检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负责组织全国各地化学检验的考核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通过学习使学员达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化学检验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能持证独立上岗操作。
二、专业设置:水质、试剂、溶剂、日用化工、化肥、化学农药、涂料和染料、煤炭和焦化、水泥等。
三、培训对象: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化学检验工作的技术人员、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在线大学生和教师等专业人才。
四、申报条件:
申报初级人员:从事本工种二年以上;或初级职业学校毕业生。
申报中级人员: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或初中、高中毕业后,在本职业工作九年以上;或大专、中专、中等职业学校相应专业毕业生。
申报高级人员: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初中、高中毕业后,在本职业工作十五年以上;或中专学历,在本职业工作七年以上;或大专学历,在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或本科学历,在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五、培训考核:培训统一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编写的教材,鉴定分为理论和实操技能水平鉴定。
六、培训内容:国家标准要求的化学检验初、中、高级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化学检验基础知识和技能,主要内容包括:
1化学检验基础
2常用化学分析技术
3常用仪器分析技术
4误差分析和数据处理
5微生物学及检验(限日用化工专业)
6岗位专业课:各专业化学检验技术及操作技能
七、培训时间:全国各地培训每月开班,随时接受报名,具体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八、培训费用:初级资格0元/人;中级资格0元/人;高级资格0元/人(含专业理论、操作技能培训、教材资料费、理论考核费、操作技能鉴定费、证书费和午餐费等)。
参加方式:索取报名申报表-->填写报名申报表-->回传报名申报表-->接收上课通知函-->现场付款
注意事项:需提供本人学历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两寸蓝底彩色照片五张
化学检验_化学检验工培训考试取证 化学检验工职业资格证书报考中心隋苗老师 联系人:隋苗老师 电话:15810535345 办公室电话:010-57435166 QQ:2274909099 微信:1330584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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